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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于2023年1月份举行的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1月7日-9日信息技术机考,1月11日-13日笔试)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
提醒:根据当前疫情发展的形势,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原定于2023年1月份举行的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其中,1月7日-9日信息技术机考,1月11日-13日笔试)延期至2月底3月初举行。具体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原报名资格继续有效。
凡具有江苏省户籍、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已报名参加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考的考生,可持当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开具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证明,网上申请认定江苏省相应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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